专利申请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呢?
作者: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1 08:43:56
专利权是最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每项发明也都来之不易。特别是我们所熟知的发明专利,通常需要2到3年之久才有可能实现授权,而且失败的可能性也很高。但一项专利能够带给发明人的价值,也往往都是极大的。不仅可以被使用,还可以被转让以及贷款、投资公司促成企业间的合作等。那么专利申请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呢?来看看北京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2)向全社会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
(3)阐明申请人对该发明创造所请求的保护范围;
(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查,申请时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审查的原始依据;
(5)专利批准后的授权文本是判断侵权的依据。
对于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来说,其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也是启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所必须提交的文件,其用来向社会公开该项外观设计的内容,申请时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用来表述专利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是审查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否授权的对象和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原始依据,授权时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照片表述了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取得的保护范围。
在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中,实际混淆是可以考量的重要因素。商标的混淆误认问题是商标执法中最常见也是最不容易把握的问题,因为由商标的近似而产生的混淆误认,通常是针对部分消费者而言,就执法者来说,对混淆误认的判断也难免带有主观色彩。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这个规定看着很简单,但是最后写的“容易导致混淆的”中的“混淆”却不好理解。
首先混淆这个词就充满很多不确定性,而且在实践中还出现了“反向混淆”“初始兴趣混淆”等晦涩概念,这样我们就更难区分开各种混淆的含义。在理论和实践中一般根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务的时候所需要经历的过程,这个因识别商标所导致的商标混淆,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售前混淆”“售中混淆”和“售后混淆”三类。
售前混淆又称“初始关注混淆”或“初始兴趣混淆”,是指使用侵权商标,使得消费者在消费前对商标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注意力和购买力转移到侵权商标指示的商品或服务上。就拿最普通的例子来说,我们在路上远远看到KFC,以为那就是肯德基,很开心地想去吃,结果走近一看却是MFC,是山寨肯德基。
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在这方面,小编向您介绍了有关商标注册的以下问题,希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提供帮助。
1、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吗?虽然《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但是,《商标法》中的自然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因此,并非所有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商标。
2、自行注册商标或委托代理注册?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商标注册,但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申请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很长时间,申请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为确保商标顺利注册,节省时间和精力,小编建议申请人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
3、商标可以不经注册使用吗?中国法律规定,商标可以不经注册使用(当然,也有上市,如香烟,药品等必须是注册商标),但如果你没有注册,你将不会能够获得商标的专属保护。注册商标的专有保护:即法律仅保护注册商标的商标专有权免受侵权(未经注册的商标受版权保护等其他保护除外)。
4、注册商标可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注册商标不能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中国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分类标准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申请商标时,我们必须为商品和服务注册适当的商标分类。
5、申请商标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法》规定新申请的商标将在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审核,然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初步审查公告。公告无异议后,证书将在约1个月内发出。也就是说,在没有拒绝和不反对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在13个月后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6、代理商可以申请100%成功的商标吗?申请商标时,存在风险。申请商标时,有“商标查询盲目期”和“商标事件异议”。诸如“商标无效”等风险,任何人或任何机构都无法保证100%成功注册商标。注:正式审核通过后,无论商标是否成功注册,商标局都不会退还商标注册费。
从主观上讲,恶意注册的申请人故意将与他人享有一定权利的文字或图形(包括近似的文字或图形),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企图坐享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等带来的市场利益。从客观上讲,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损害了企业合法权利人的社会信誉和利益,并误导消费。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完善商标立法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制上和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公司如何防止被恶意抢注,小编提供一项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1、建议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相一致的原则,并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应以转让人实际在先使用其注册商标为前提。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应是为了使用,即通过使用注册商标,使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事实上,《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在其中一种程度上体现厂商标注册与使用的精神,但尚欠明确。为有效制止以商标注册为手段,以倒手转让牟取暴利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行为,有必要将注册与使用一致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通过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的审查和核准程序,防止恶意注册人通过转让谋利的企图得逞。
2、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实践表明,任何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无一不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欺诈行为。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将为商标管理部门防范和制裁无法列举出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提供直接的商标法律依据。
3、明确规定 ;公众熟知 ;商标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商标注册应在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赋予商标使用在先人一定时间的优先申请注册权。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确立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为了督促(过程进行提醒)经营者尽快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也便于商标管理。但是,仅仅只强调申请在先,而不考虑申请者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容易为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留下 ;合法 ;通道。 因此建议,在《商标法》中补充规定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享有——优先申请权,使商标的后使用人或未使用人,即使其出于恶意而在先提出注册申请,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仍可通过行使优先申请权,请求商标局驳回出于恶意的注册申请。优先申请权的时间可设定为三个月, 自在先申请入的申请被初步审定予以公告之日起算。在商标注册的申请异议期内,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优先申请权为由提出异议;商标局则可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对所发现和认定的恶意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并依法受理在先使用人(亦即优先申请权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赋予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享有一定时间的优先申请权,不仅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意申请人的注册恶意得逞,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的在先使用人的合法商标权益,从而维护正常的商标秩序。
5、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商标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或者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商标局是全国商标注册唯一主管机关,只要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般不难判定恶意的商标注册行为。如果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或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商标局在接到这类出于恶意的商标注册申请后.依职权主动驳回恶意的注册申请,并通知有关权利人,从而将恶意注册行为在审查环节中予以制止。
当然,商标局不可能在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阶段发现所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因为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只有在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撤销申请后,才能依法通过撤销于以制止;还有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只有当商标局在核准注册商标的转让时,通过了解转让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倒手转让的具体情况,才可能发现商标转让人的注册恶意。对于通过审查商标转让所 发现的恶意注册商标,商标局依法不予核准,并依职权主动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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