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估有哪些特点?

联系我们

  • 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评估有哪些特点?

商标评估有哪些特点?

作者: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3 08:29:38

企业不良资产所属类型大体分为三类:不动产、动产和无形资产。商标就是无形资产的一种。商标也会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而贬值,如果用公司申请北京商标注册,最后闲置不用该怎么办。

一、商标转让商标在其注销之前,可以将名下的商标转让给其它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并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不过一般人都不太愿意,毕竟自己的东西就这么送人了。

二、商标转移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将商标转让,已经决定归属的,企业可以通过移转的方式,将商标转移出来。什么叫转移,它和转让的区别在哪?

注册商标转移主要是因为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商标权人是自然人,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这时候需要转移;二是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承。我们所说的就是这里面的第二种,当商标注册人是公司的时候。公司注销后一年内需要办理转移,超出一年不办理的,如果有人对你商标提出注销申请,该商标很容易被注销掉。如果公司在注销时没有将商标转让,也没有决定归属的,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如果想对商标进行转让,可由接受该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部门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三、商标拍卖一边是商标闲置,另一边是商标难申请。面对这种形势,商标拍卖也在近几年逐步流行起来。2008年因三聚氰胺事件,河北石家庄乳企三鹿遭遇破产,其品牌资产被拍卖,神秘买家以730万元的价格竞得。沉默4年后,三鹿又以有机粗粮的身份重出江湖。2016年12月,破产公司广东银一百创新铝业有限公司的35件注册商标公开拍卖,最终成交502万元,足足是评估价的10倍!

所以企业一旦出现破产等情况,商标拍卖不失为一个变现的好方法,但最终成交价格的高低和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商标本身还是息息相关的。当然拍卖也属于转让的一种,别忘了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四、商标注销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如果你主动放弃商标的专用权,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当然即使你不主动注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也会被商标局注销。

方法,对商标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商标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期为时间坐标,按这一时点的市场、环境、商标信誉及其预期对资产进行评价;

2、市场性是指商标评估是以模拟市场为依据,以商标市场和本金市场为参照系,对商标价格属性做重新描述;

3、商标的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按市场标准检验;

4、预测性是指商标在未来时空的潜能来说明现实、例如用预期收益来反映商标的现实价格;公证性和咨询性。

5、公证性是指商标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商标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相互矛盾的商标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咨询性是指商标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评估意见,这个意见本身无强制执行的效力。商标评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一致性原则。即商标评估提供的信息与商标业务所需要的信息是一致。②客观性原则。指评估事实是有充分依据的,作出必不可少的假设是与事实相一致的,不得与事实有冲突并被征伪。③合理性原则。商标评估中的主观活动必须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的逻辑,符合商标业务的客观需要。④重要性原则。要求商标评估对价格计量和评估精度均发生作用。商标评估的评估标准商标评估的不同目的,决定适用不同的价格标准。以商标的摊销为目的,适用资本重置成本标准,根据商标是自创还是外购两种不同渠道,其重置成本也不同。自创商标包括自创中各种物质消耗和人工费,是商标的制造成本。外购商标的重置成本包括买价和购置费用,包含了商标的创建费用和流通费用。

以商标投资和转让为目的的评估适用收益现值标准。商标评估办法,自创商标重置成本评估方法包括:

①成本核算法即按商标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费量、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估算。②市场调整法即自创商标在市场有类似商标出售时,可按参照物的现行成本确定,或按市场售价的一般比率,由参照物的市场销售价换算重置全价确定。③外购商标重置成本评估办法包括市价类比法和物价指数调整法。物价指数调法是指根据物价指数对原始成本进行调整而得。

商标转让(投资)的评估办法:

加价法是根据产品市场容量和承受能力,在产品正常销售利润上,附加一定的垄断利润再根据垄断利润确定商标转让价格。比价法是如果市场上有被评估商标所制造产品的代替品该产品的订价就必须考虑可替代产品的竞争因素,考虑替代产品的比价。成本加成法是在以上两种办法难以计算时,可根据商标的成本数额加利润进行计算。

北京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商务部曾于2007年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进行规范,考虑到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同时又需要对特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同年,商务部亦于2007年4月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已经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企业每个月都需要缴纳税费,然而创业者并没有经营过公司,对于顺税务问题始终存在疑问,除了大家所熟知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今天注册公司为您讲解企业除了涉及企业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那些税费呐。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根据商品流通(包括应税服务)中产生的增值征收的。根据税收计算原则,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各个环节的商品增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价格和外国税收的实施,也就是说,它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当有增值时,才会没有增值,也不会征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除了独资和合伙企业。

印花税:印花税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税收,人们很熟悉,但它的来源却很少为人所知。根据税收史理论,任何一种税收的“引进”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和经济需求,印花税也是如此。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企业给员工所缴纳的税务,比如说员工的工资税。上述讲述了大部分企业所缴纳的费用,其包含了一些特殊行业需要缴纳的税种,这类行业含有其消费税、资源税、烟叶税。

消费税:消费税所涉及的行业通常有商场或经营产品当中含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多数货物是在生产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但是金银首饰是在零售环节征收。

资源税:从理论上讲,资源税可以分为绝对开采租金的一般资源税和差别开采租金的差别资源税,这反映在名为“普遍征收和差别调整”的税收政策中,即所有采矿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与此同时,开发中产阶级和高级资源的纳税人必须相应缴纳部分资源税。

烟叶税::对收购烟叶的单位,加收一道烟叶税。不是销售环节,而是收购环节。


 

版权所有:北京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